抽檢不合格產品包括:標稱宿州市康源純凈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生產日期:2019-10-19),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宿州市康源純凈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生產日期:2019-10-16),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安徽永輝超市有限公司肥東新城吾悅廣場分公司經銷的鳊魚,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安徽永輝超市有限公司肥東聚龍陽光都市分公司經銷的鳊魚,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合肥蜀山合家福連鎖超市有限公司經銷的鳊魚(活),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宿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宿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合肥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并向相關部門報告,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停止銷售等措施控制風險。
本文關鍵詞:生物 監督 管理 食用農產品 可可 抽樣檢驗 焙烤 食品 飲料 獸藥殘留 咖啡 罐頭 抽檢